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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公告

cherryhf 2024/3/18 7:26:41 3501 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金川人才“归雁”工程,切实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金川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名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的名优教师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持有任教学科所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专业条件


本次选调名优教师须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含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名班主任、省园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教师、陇原名师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家基础教育成果一、二等奖,或2018年至今主持并参与省、市级教育规划课题1项以上并完成结题鉴定。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园丁奖、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4.2018年至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精品课或课堂教学活动评比、青年教师技能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一、二等奖,或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建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6.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三)不得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不符合调配政策的;


9.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二、相关待遇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选调人员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镍都人才服务卡”等相应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关认定,经认定通过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选调的名优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按所取得的职称资格,根据金川区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4.协助区外选调的名优教师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金川区,子女(初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由区教育局优先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7月8日。报名人员可填写《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1)、《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附件2),并将表格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cqjyj2023@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


金川区教育局0935-8211956金川区人社局0935-8215241


(二)资格审查。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会同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此顺序排列):


1.《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


2.《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excel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此处只需提供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扫描件,其他荣誉证书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


5.最高学历、全日制学历、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其原由。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内容为准。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自由选择才艺进行展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低于85分的,不确定为选调对象),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成绩出现并列时可进行加试,从面试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研判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体检。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串通代检的行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有效。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调动入职。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干部调动及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金川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金川区。


(二)本选调公告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nchuan.gov.cn/zfxxgk/fdzdgknr/zkxx/zkxx/art/2023/art_252bbc596a3a4f82ba1321446d0bea5c.html